近年来,宽带网络不断提速,移动智能终端快速普及,互联网数据流量呈迅猛发展态势。基础电信企业一方面加快网内改造升级进程,一方面加大网间带宽扩容力度,但网间结算支出成为其中一个争议热点。从国际上看,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但国外通过市场机制已经较好地解决。下面简要分析国外互联网结算所走过的历程以及发展趋势,并谈谈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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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间结算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互联网诞生初期,市场上只有一张试验性网络,并不存在国内结算问题,但存在跨国结算问题。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建立NSFNET网络,1987年,NSF授权三家单位(Merit Network、IBM、MCI)共同建设和管理NSFNET,并于1988年将其升级为第一张覆盖全美的1级网络,当时共有13个接入点,连接速度为1.544Mbps。早期国外学术机构要连接到NSFNET,就必须支付全电路成本,单向结算给美国,这引发了至今尚存争议的跨国结算问题。
第二阶段是1991年~1997年,出现了NAP点互联模式(Public Peering),采取互不结算政策。1991年,UUNET、PSINet和CerfNET合作建立了全球第一个商业性互联网交换中心。到1995年,全美互联网交换中心(NAPs)进一步发展到3个,这些NAP点承担了全美骨干网的大部分网间流量交换。当时骨干网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谈判能力均等;多个单位共建交换点可节省投资成本,彼此受益,因此,各家骨干网单位都自愿交换跨网流量,而实行互不结算的政策,以尽快壮大市场。
第三阶段是1997年至今,出现了免费对等直联(Peering)和单向结算转接互联(Transit)模式。在以公共NAP点为主,实行互不结算的体系下,中小ISP及内容提供商(ICP)无须投资建网,就可“免费”利用大型骨干网企业覆盖全国的网络设施,向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用户提供服务,这导致大型骨干网企业不愿投资扩容。到1997年,美国规模最大的UUNET骨干网悍然断绝与众多小ISP之间的免费Peering协议。这一举动催生出两种新型互联方式:一种是大型骨干网之间寻求在NAP点之外建立两两直联关系,避免NAP点拥塞问题,该方式适用于具有类似网络容量、信源规模和用户规模的骨干企业;另一种是中小ISP向上游大型骨干企业单向支付转接结算费用,购买后者提供的转接互联服务,来访问整个互联网。
在市场机制驱动下,骨干网之间、骨干网与ISP之间的互联模式仍在演变,如衍生出付费对等互联(Paid Peering)、部分路由转接互联(partial routing based transit)等新型结算关系,但仍以免费对等直联和付费转接互联两种方式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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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间结算的三大趋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业务的发展,特别是类似Google这类内容服务提供商的迅速壮大,互联网的网间互联与结算关系也在不断变化之中,总体呈现三大趋势。
――免费对等直联是全球骨干单位互联的主流趋势
对等直联具有路由绕转少、可直接访问等特点,因此受到国外互联单位的推崇。直联包括免费直联和付费直联,其中免费直联是直联的主要模式。据统计,目前在全球14万个直联协议中,99.7%都是免费对等直联。要达成对等直联协议,普遍要求互联双方在网络覆盖范围、用户规模和接入点数量、骨干网容量等网络关键要素上大致对等。为实现免费对等直联,许多小型骨干网纷纷加强网络建设、增大用户规模,以增加自己与大型网络实现对等直联的机会。
――互联层级日趋模糊,参与免费对等直联主体更多,类型更为丰富
原有同一层级的骨干网之间进行直联,不同层级之间下级骨干网向上级骨干网购买转接服务,纵向层级较为明确。但近年来,随着Google、Yahoo等大型ISP、ICP的市场话语权大大提升,它们与国内外大型骨干网连接时,采取免费对等直联方式越来越多,据统计这一数量已由2009年的50个增长到2012年的85个。
――骨干网转接市场竞争激烈,推动转接结算价格快速下降,迫使付费直联结算价格同步下降
国外骨干网市场竞争激烈,提供转接服务的大网比较多,推动转接价格不断下降,以1G带宽为单位的大容量端口的转接互联价格年均下降达到20%~25%,亚太区域基本在20万元/G带宽/月以下。如果要采取两两付费直联的话,其价格要低于转接价格(因为付费直联可供访问的范围受限)。
对我国互联网
网间结算工作的启示
我国骨干网互联互通起步于2000年。历经十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由4家经营性骨干单位(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和4家非经营骨干网单位(教育网、科技网、经贸网、长城网)构成,以本地直联为主、长途直联为辅、NAP点互联为补充的互联局面。结算关系上,NAP点互联参考《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结算,直联点由互联双方协商确定。但从2008年电信体制改革以来,各方对是否结算、如何结算、结算价格高低等存在不同认识。从国际上看,这些问题通过市场机制得到了完美解决,其对我国的重要启示在于:
一是进一步促进骨干网市场竞争。为提升竞争能力,相关骨干网企业间的并购重组等活动非常频繁。全球排位前10的大型骨干网企业的名称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变动,这就反映了骨干网市场竞争活力充足的市场现实。在骨干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大型骨干网企业就难以收取较高的转接结算价格,也无法收取较高的付费直联结算价格。
二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网间结算问题中的调节作用。国外骨干网结算问题得以完美解决的核心在于鼓励不同互联路由相互竞争。一旦某骨干网互联提供方收取的付费直联结算价格过高,那么互联需求方就会转而购买其他骨干网企业提供的、有质量保障的转接互联服务,因此转接互联与直联模式,实质上是相互竞争的。当前,无论在我国的NAP点还是直联点,都只提供两两直联服务,缺乏通过第三方骨干网企业提供的转接互联服务,也就无法对直联服务进行有效替代和约束,这也是结算价格难以下降的一个原因。
三是适度加强政府干预,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我国骨干网市场参与主体历经多轮体制改革形成,主体数量及各家在用户市场的市场结构短期内难以有较大变动,同时也缺乏转接互联进行有效制约,此时份额较大的骨干网单位就缺乏动力去改善互联互通,为此政府可在特殊发展阶段下,在推动结算价格下调的基础上,尽快明确各互联单位结算关系,为各家企业加快网间带宽扩容提供良好的结算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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