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13年12月5日,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表示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并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12月16日,央行约谈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明确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比特币交易网站提供托管、交易等业务,对于已经发生业务的支付机构,应该解除商务合作。对于存量款项可在春节前完成提现,不得发生新的支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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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2013年8月,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已经纳入国家监管体系,成为世界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
加拿大――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世界首个比特币ATM机在温哥华投入使用。
美国――在2013年11月18日参议院听证会上,伯南克表示:美联储无权直接监管虚拟货币,认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拥有长远的未来,有朝一日或许能成为更快、更安全、更有效的支付体系,并为比特币送上谨慎的祝福。
泰国――买卖比特币、用比特币买卖任何商品或服务,与泰国境外的任何人存在比特币的往来,在泰国都被视为非法,成为在世界各国封杀比特币的首例。
印度――将继续关注比特币的发展,之前,相关机构表示,虚拟货币给监管、法律以及运营风险带来挑战。
韩国――拒绝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比特币不是真正的投资,不会对比特币征收资本所得税。
荷兰――发布声明警告比特币风险,质疑比特币存储无法保障,不是由政府和央行发行,比特币价格波动剧烈。
以色列――不承认比特币为官方货币,但是政府正在考虑对比特币的盈利征税,认为比特币的赚钱者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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